水仙药业劳务派遣招标公告
水仙药业劳务派遣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按公司发展要求及车间生产情况考虑,对部分岗位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现就该劳务派遣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人力资源公司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2、招标方名称: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水仙公司)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最后确定一个中标单位
二、投标方基本要求
1、投标方必须是漳州市属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方必须具有提供人力资源派遣服务的相关资质;投标方的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3、投标方专业从事本行业三年以上;
4、投标方管理的人力资源派遣员工规模在 1000 人以上。
三、投标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请于2016 年12月23日17:30以前送 (否则视为弃权)达水仙公司人力资源部。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投标方达到3家及以上即开标。地点:水仙药业综合办公楼。
五、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漳州市南山路1号 邮政编码:363000
联系人:张先生、龚先生 联系电话:2301134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一、人员方面的需求
1、中标方向招标方派遣的人员均由招标方确定;
2、在合同期内,招标方可随时确定人员由中标方派遣。
二、管理方面的需求
1、由中标方负责与派遣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2、由中标方负责派遣员工的薪酬管理、社保办理、及个税代扣代缴,劳动关系维护,代办员工有关证件,有关法律法规咨询等;
3、由中标方负责处理派遣员工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
4、由中标方负责派遣员工的档案管理等。
三、服务质量方面的需求
1、招标方确定员工的数量、名单后,中标方应确保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劳动合同签订手续、派遣手续,及时向招标方派遣;
2、中标方应确保及时、准确、妥善的处理派遣员工的薪酬管理、社保办理、及个税代扣代缴工作,避免发生劳动仲裁、诉讼事件;
3、中标方应确保及时、准确、妥善的处理派遣员工的档案管理等工作,避免发生人事仲裁事件;
4、中标方应确保和谐、稳妥的处理派遣员工的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及人事仲裁事件,避免妨碍招标方的正常工作或给招标方带来不利社会影响。
第三部分 投标、评标与签约
一、投标
人力资源管理公司参加公开招标时,应提供下列文件:
1、投标函;
2、投标方基本情况表;
3、投标报价及对标书的响应文件;
4、资格证明文件:人力资源管理公司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供应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
5、参加投标的人员还必须提供正式的《授权书》;
6、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7、人力资源公司应将招标文件装订成册,并提交正本1 份,副本1份;所有文件不退还;报价以人民币结算。
二、评标程序
1、投标文件完整性检查和投标方资格符合性审查;
2、综合评估分的计算和排序;
3、得出综合评估得分。
三、成交原则
综合评标法
1、对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方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服务报价方案占40%,服务内容方案占60%;
2、对评标总得分进行排序,得分第一名的人力资源部管理公司作为中标候选公司。
四、结果公示
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购活动结束后三天内将公布预成交结果。投标方如对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反映。若在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认同该结果;
2、质疑投诉人应保证质疑投诉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不实投诉的,将予以警告,降低其诚信级别;对提供虚假情况恶意投诉,扰乱招标工作,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以后在我司进行投标的资格。
五、资格后审
招标单位保留审查中标候选供应商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的权利。
六、签订合同
中标方应按招标方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方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