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绿化养护项目招标
厂区绿化养护项目
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为加强绿化养护管理,保证绿化养护服务质量,公司将厂区所有绿地及苗木养护工作进行招标,现邀请有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厂区绿化养护
地点:漳州市南山路1号
养护范围: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所有绿地、苗木以及公司车库楼顶的花苗圃养护工作及时令鲜花的摆放与养护。
工程期限:自2018年 1月 1日起至2018年 12月 31日止。
二、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11日17:30止。
开标地点及时间:水仙综合大楼;于2018年1月12日或投标期间满三家即组织开标。
三、投标文件的递送
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专人或快递方式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无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冠伟
电话:18959699058
第二章项目工程要求
一、按相关城市绿地养护管理中所定管理要求和标准执行,苗木100%成活,(病死苗木要及时补种,规格和原苗木等同)绿地和苗木要及时修剪,浇水、除杂草、除虫、施肥等,做到绿地整洁,无病虫害、无枯枝叶。
二、须有至少一名工作人员常驻我司负责管理绿化,并且派驻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派驻人员的一切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三、对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所用的一切劳动力、材料(包括苗木)、设备和服务由投标方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四、养护期限内,养护苗木数量发生减少及毁损的,应及时补齐或修复,并自行承担所需费用。合同期限届满时,应保证养护苗木及数量完好无损,未完好的,应负责补齐或修复。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及与投标有关的文字均应使用中文;
二、出项目工程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三、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报价表(详见附件);
(2)、投标人提交的资质材料;
(3)、投标人认为对其投标有利的其他资料。
四、投标资料应密封,所有包封都应写明招标单位名称和招标材料名称,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
五、本次招标遵循自愿原则,不管中标与否,所有投标材料一律不退还。
第四章评标标准及方法
采用综合评定法,我单位招标小组将根据投标单位的服务承诺、供应能力、经营实力、质量、价格等进行综合选择评定,经评定为最优者入选。
第五章其他
一、投标单位不参加现场评标,且无权查阅评标记录;
二、在开标日期后3日内,未获得中标通知或进一步签约磋商谈判通知的,视为未中标,招标单位和未中标单位均不需向对方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