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2024GY04014药材招标
.项目名称:药材采购
2.标的内容、执行标准内控要求、规格、包装规格、数量:
标的物 | 执行标准、内控要求 | 规格 | 包装规格 | 数量(kg) | 备注 |
中国药典2020年版,33种禁用农药不得检出(不得过定量限) |
3.交货期和交货地点: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的合同为准,具体时间根据招标人的要求随时调整交货。交货地点: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仓库。
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收到发票财务入账后60天内用银行电子承兑汇票或银行转账支付。
5.质量要求:
5.1 执行标准:中国药典2020年版。
5.2 样品:
5.2.1参与投标人须提供样品,提供250克/份小样。样品不退还。
5.2.2 样品的参照确认仅用于作为实物形状、大小、规格等直接的外形或外观的判别或界定,不作为对实物内在性质、含量、成分等需检验或检测的物理或化学指标的认定。
5.3 质量检验或检测:
5.3.1实物内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各项规范、合理的方法进行检验或检测,相关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对实物的内在性质、含量、成分、水分、杂质、农药残留物等进行检验或检测。
5.3.2实物外形或外观: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进行比对,在外形或外观要求上必须与招标方确认的样品一致或具有95%以上相似方视为合格品。
5.4实物交割:判定交货是否合格的前提和内涵要求必须同时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的标准和招标方的内控标准,且同时在外形或外观要求上必须被招标方确认或视为合格品。
5.5 交货验收时必须按照药品监管要求提供厂家发货单、标签、说明书等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料原件,否则不予接收并视同中标方延期交货违约,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退货运输费、装卸费、延期交货违约损失等)由中标方承担。
6.违约责任:投标人如被选定为中标候选人后不按本招标规定履行或不按本招标规定及时履行相关约定、中标人未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交货(即交货不及时)、中标人在招标人要求的交货时间内提供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或要求、招标人催促后仍无法满足要求,造成招标人停产或紧急向他方采购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停产损失或超过中标价采购的支出向中标人索赔。
7.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判决。
8.报价规定:
8.1本次采取一次性报价投标的方式,报价为含税价,要求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
8.2本次报价为到厂价,签订并执行合同的中标人须承担交货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途中保险费、装车费、途中损耗与损失费等,货物运送至交货地点后的卸车费由招标人承担。
8.3交货后被招标人判定为质量不合格的相关费用由签订并执行合同的中标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要求发货的同批次除首次的检验或检测费、退货装车费、退货运输费等,招标人要求发货的同批次的首次检验或检测费由招标人承担。
8.4 本次投标后与中标人签订不可撤销合同,中标人不得以原辅材料价格波动、招标人未一次性接收标的物而拒不执行合同及本次招标的相关规定,否则视同违约。
9.评标办法:
9.1本次招标采取综合评标的方法确定中标候选人:由经办人将样品对半分样,重新包装编号,提供招标小组评标;招标小组针对样品性状、外观、规格大小、颜色等筛选出候选样品;比对编号开启商务文件,再从候选供应商中对比价格以及历史评价,包含服务、供货质量、货款往来等选出最终候选供应商。[其中价格分数占65%,方法:得分=(最低报价/各家报价)*65%;样品性状分数占20%,我司对供应商评分分数占15%)]
9.2本次招标单一品种允许评出一至两个候选供应商,即为第一候选和第二候选。招标方与第一候选优先签订合同及通知供货,如第一候选无法按招标方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按时供货、货物质量等。招标方有权与第一候选终止合同并与第二候选签订合同及通知供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退货装卸费、运输费、检测费、价差等从第一候选投标保证金中扣除。
9.3本次招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在我司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转为中标人。
9.4定标后在5天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5天内签订相关合同。
9.5本次招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在我司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转为中标人。
9.6定标后在5天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5天内签订相关合同。
10.投标人资格要求:
10.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信用良好的国内企业。
10.1.1提供企业相关的资质证书(如: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GSP证书等);
10.1.2提供法人委托授权书;
10.1.2提供企业组织机构图;
10.1.4提供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图。(合作过的供应商资质之前有提供过且未过期的可不必重复提供)。
10.2 投标产品在国内应已投产且已取得相关资质的成熟产品。
10.3新供应商投标前应核实并确认产品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
11.开标时间、地点及参与方式
11.1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05月15日 9时30分 (北京时间)在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公开开标。
11.2参与方式:本次招标采取函件投标方式,以函件方式参与投标时,快递单上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参与的招标编号,建议选用邮政EMS或顺丰快递,于2024年05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报价单原件和样品寄达(以收达时间为准)。邮寄地址:福建省建瓯市吉苑路11号;单位名称: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部;收件人:肖建慧,联系方式:18950622593,电话:0599-3728121。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之前预交投标保证金陆万元整。(汇款电子回单或保证金函以单独密封方式装订)。
12.2投标保证金按以下方式提交:
12.2.1银行电汇:(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建瓯支行、账户名: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93010100100078932),汇款回单请附在密封的招标文件内。
12.2.2保证金函:如招标人与投标人尚有未结清货款(各类未到期的保证金除外)且数额足够抵扣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可以出具正式公函明确要求本公司从其未结货款中转扣,但须在开标前得到本公司财务部门的确认。
12.3对于未能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2.4未中标投标人预交的全部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投标人预交的投标保证金超过中标品种合计总价款10%的部分,招标方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电汇形式退还。
12.5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签订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按时全部履行完毕,招标人确认无违约行为后予以全额退还。
12.6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2.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12.6.2 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不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的标准和招标方的内控标准扰乱招标的;
12.6.3 成为中标人后无法按规定履行后续的相关供货义务的,或成为中标人后5天内,中标方未能按招标方通知签订合同的;
12.6.4 因中标人不遵守合同或协议规定,致使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或其它损失,被招标人用于抵偿损失的;
12.6.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
13.投标文件要求:
13.1投标资料分成三部分,每部分编制一式一份并分开单独装订密封:
13.1.1第一部分为资格文件,主要内容为详细的投标人资料,包括a.营业执照、GMP证书等);b.企业组织机构图;c.质量保证组织机构图;并分别加盖公章。
13.1.2第二部分为技术文件,主要内容为产地及生产厂家名称、产品质量指标、产品的检测报告等(对本招标文件第2和第5条款中各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的响应,如未说明即默认完全响应),并分别加盖公章。
13.1.3第三部分商务文件,包括投标报价单、商务偏离表(对本招标文件第4条款中的“付款方式”的响应,如未说明即默认完全响应),有法人代表或被委托人的签字,并分别加盖公章。
13.2除商务文件外,其他任何地方不得出现相关投标报价的任何内容。
13.3 《投标诚信承诺书》和《投标报价单》采用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统一格式直接下载打印,投标人自行制作的该项文档无效。
14.评标小组:评标小组为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工作小组。评标过程接受招标人相关管理部门、人员及上级的监督。在投标、评标期间,投标方不得向招标采购小组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议成员不得与投标方私下交换意见。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对未中标单位及未中标原因不予解释。
15.发布招标公告媒体: 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www.fjqfkg.com、福建
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www.qingshanpaper.com、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0599-3728121(采购部) 3728121(传真) 0599-3728121(技术交流)
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工作小组
2024年05月07日
投标诚信承诺书
我方为投标方,参加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的招标活动,奉行诚实守信的招标原则,我方向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投标书和其它资料所提供的信息均真实、全面、无虚假和误导性信息。
二、在投标过程中,决不以任何形式向招标人及其有关人员和评标委员行贿,决不采取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三、决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决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决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五、决不在施标过程中偷工减料、降低标准、以次充好,违规投标。
六、如不能信守以上承诺中的任何一条,中标无效,退出项目,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给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依规、依约承担赔偿责任,且今后不再参加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的任何招投标。
承诺人: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报价单
1、报价单位名称: (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2、报价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3、我单位完全接受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4、我单位就报价文件所列的招标项目“ ”进行报价。
5、售后服务方式或特殊承诺条款:
6、备注说明:
(1)、报价必须对照本次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及有关规定的标准报价。
(2)、如与本次招标文件报价质量标准不符的视为无效。
(3)、未使用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本投标报价单的投标资料无效。
(4)、参与报价的投标人视为已在投标前全面了解本次招标的文件规定。
(5)、报价中涉及的付款方式为转账或承兑中选择其中壹种或全选。
(6)、其他事项经本公司招标工作小组做出决定后在合同中详细明确。
标的物 | 执行标准、内控要求 | 规格 | 包装规格 | 数量(kg) | 含税单价(元) | 备注 |
柏子仁 | 中国药典2020年版,33种禁用农药不得检出(不得过定量限) | 统 | 50kg/件,两层,内层充氮或抽真空密封包装 | 5000 |
报价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承诺书
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
我司同意从贵司应付我司货款中扣除人民币 作为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编号:ZB2024GY04014),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
年 月 日